2011年3月6日 星期日

把腳伸出來

基督教信仰裡面的核心行為價值觀在於效法耶穌捨己的愛,同樣的這反應到對於“領袖”這個名詞的定義。以下的故事為一例。

13:1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13:2 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
13:3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 神出來的,又要歸到 神那裏去,
13:4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13:5 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13:6 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啊,你洗我的腳嗎?」
13:7 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13:8 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13:9 西門彼得說:「主啊,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13:10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13:11 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13:12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13:13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13:14 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13:15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
13:16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13:17 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13:18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13:19 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 約翰福音(新約,聖經(和合本))

『我是你們的主...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在當時的環境中,因為穿拖鞋在塵沙裡走,進入屋子後會由地位最低下的人(兒童<婦人<年輕男人...以此類...)捧水盆為人洗腳。同樣的,腳在這裡代表的是最卑微或最不願為人接觸的弱點或污點(反之不想接觸別人的臭腳也是...)。所以當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時候,門徒大吃一驚,但耶穌說『若不讓我洗你,你就與我無份了。』領袖為人洗腳,門徒伸出腳。因此跟隨的人效法領袖,在以後的場合成為洗腳的人。

回到教會團體生活當中來說,有人的地方就是個小社會。有些人慣於付出,有些人慣於接受,然而有些人慣於攜帶第二張臉到教會,而把真實的臉隱藏在陰影之處。伸不伸腳,洗不洗腳,對個別來說都會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伸出腳來同樣代表把不乾淨的地方露出來。雖然全身乾淨,卻有一處不乾淨,然而洗淨了腳,就全身潔淨了。長時間以為自己潔淨,會不會在低頭看見骯髒的腳之時,羞愧把腳伸出來由別人洗淨?

老實說,以現在的我來看,洗腳雖然困難,卻比伸腳來得容易。然而若只做覺得容易的,漸漸的就可能會離開而無份。我想挑戰伸出腳來,在漸漸明白何謂甘心樂意為人洗腳之時。

0 我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