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 星期二

最近學到的事

最近把很多感興趣的東西貼到自己的網誌上,或者Facebook上。這對很多人來說很像很正常,對我來說卻是一點點新突破。

不是那種雞毛蒜皮,大小雜事都貼上網,或是連家裡吃什麼或者買了什麼,只差沒幾點刷牙就寢都貼上來的那種習慣(咦好像是這樣?),而是很自然的把“感興趣的事情“顯現出來的態度。

敞開地喜歡自己的喜歡。這是我最近學到的事。

這一兩星期很喜歡看盧廣仲的表演,之前很喜歡Flight of the conchords的風格,喜歡影集the Big Bang Theory裡的角色。喜歡蘇打綠的十年一刻,喜歡單純又熱血的故事。這兩天突然意識到,之所以受他們的吸引,是因為我羨慕他們能夠毫不羞恥的表達出自己的熱愛。

他們的表演風格都會流露出不自覺(或刻意的)的窘迫,可是又還是很勇敢大聲的繼續說出來。比方說盧廣仲吧,標榜和別的藝人不同的生活方式,資源回收,早睡早起吃早餐,造型弄的好像不太潮(雖然其實身上衣褲鞋襪穿的是來自贊助廠商的潮牌,頭髮眼鏡也是設計師頭)。可是他很自然的說出對別人來說是會囧掉的話(如果要耍帥不會選擇說出來的話)。這感覺有點像設計師圈不是同性戀,或者after party不喝酒亂放電一樣不潮。我會選擇逃走,但是他可以玩得很開心。

其實我身邊很多朋友都這樣,堅持自己的風格,過得很率性自然,也過得很好,和他們聊天時很輕鬆可以作我自己,也非常以他們為傲。我很欣賞他們,也常從他們身上有所啓發,但是顯性世界裡的自己卻不是那樣的有勇氣。一直覺得自己不夠好,不值得一提,沒有什麼資格可以作自己真正喜歡的那個人。

不知道為什麼,從小到大我一直覺得自己很丟臉。舉些例子,直到大學畢業以前,我覺得自己身為女生,表現出女生的樣子很羞恥;和親近的人相處的時候,表達出自己的真正的需要或是意見很羞恥; 公開展示自己喜歡的事情(閱讀的書,聽的音樂,手工藝作品)很羞恥; 主動邀請別人加入自己喜歡的活動團體很羞恥; 承認自己不煙不酒不跑趴喜歡喝牛奶喜歡早睡喜歡看卡通頻道不贊成婚前性行為很羞恥。覺得自己不符合這個世界的喜好; 我喜歡我自己,也不喜歡我自己。

所有的顯性反應,關於我喜歡,我不喜歡,全說不出來,通通面無表情 / 傻笑帶過。這並不是因著政治正確所作的反應,而是我說不出來(其實表情可能已經洩露很多線索),或不自覺地想把自己的痕跡塗抹掉。

不是說我有性別認同障礙,只是不為自己感到驕傲。覺得我不應該表現得像個女生(如果我是男的也許會剛好反過來),穿飄飄的夏天洋裝,飾品,化妝保養,所有顯性的東西都讓我覺得非常的尷尬。不是不喜歡,是羞於承認我喜歡。

其他的也是。

簡而言之,對自己不滿意連帶著這些中性的事情都遭殃。

也許是很多的事情發生,剛好有個觸發點,也許是時間到了,也許是年紀大臉皮厚了,這點小小的芽開始冒了出來。

應該說是用愛澆灌的幼苗終於,開了一朵小小的花。從神來的愛,藉著各個管道點點滴滴的灌溉著。聖經說,在愛裡沒有懼怕。一種,閒適的味道。

從大學開始慢慢的突破,我發現我是個女生,可以作(我)女生喜歡的事情。來美國之後,因為被逼著聊天時簡單分享自己的情況(他們很習慣以個人經歷當作講話的例子,又會用比較具體的方式講出來)。作好的娃娃,感興趣的話題,我的喜怒哀樂,加上和人談論生活中的真實狀況和看法,漸漸的,似乎並不是那麼困窘了。喔我好慢,但是我有進步了。(大家都知道中風久病臥床後復健會比較慢這樣...)


對了,今天穿了一件夏天的吊帶洋裝出門,第一次,很自然地穿著它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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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有一天能夠真實的生活著,信仰就在生命裡放出香氣來。




舊文延伸閱讀:把腳伸出來

2 我想說....:

enoch 提到...

這篇好讚好讚!
我超喜歡你勇於做自己的!^_^

Loe 提到...

謝謝。
:)